關于農藥登記費繳款方式變更的通知
各繳款單位:
根據財政部《關于農業部非稅收入收繳電子化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財辦庫〔2016〕429號)要求,農藥登記費收費實施電子化管理,現將繳款方式變更情況通知如下:
一、原農藥登記費收費中央財政匯繳專戶(開戶行:中信銀行北京朝陽支行,賬號:7111110189800000289)將于2016年12月15日前撤銷,目前正辦理撤戶手續。自2016年12月12日起,各繳款單位需繳款的,請與農業部行政審批綜合大廳農藥窗口聯系,獲取電子繳費碼后繳款(農藥登記費收繳電子化繳款流程見附件1)。
二、電子繳款碼為繳款單位繳款的唯一憑據,請各繳款單位妥善保管。如對繳款流程有疑問,請致電咨詢農業部行政審批綜合大廳農藥窗口。如涉及代理銀行的問題,請咨詢相關代理銀行(代理銀行名單及聯系方式見附件2)。
三、農業部行政審批綜合大廳農藥窗口聯系方式
聯系人:王慶敏、陳立萍
聯系電話:010-59191817、59191803
附件:1.農藥登記費收繳電子化繳款流程
2.代理銀行名單及聯系方式
農業部農藥檢定所
2016年12月9日
附件1農藥登記費收繳電子化繳款流程
農藥登記費實施收繳電子化后,繳款單位可采取自繳和劃繳兩種方式進行繳款,繳款流程如下:
一、自繳方式
繳款單位與農業部行政審批綜合辦公大廳農藥窗口(以下簡稱“大廳”)聯系,確定收費項目、金額等事項,大廳登錄非稅收入收繳管理系統,開具電子《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系統按《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生成唯一的16位繳款碼,并將繳款碼以短信、現場通知等方式告知繳款單位。一個產品申請一個繳款碼。繳款單位應持16位繳款碼,于10日內通過中國工商銀行等12家代理銀行柜面、網上銀行、自助服務終端等方式辦理繳款。
繳款單位通過銀行柜面繳款的,代理銀行按照繳款單位提供的繳款碼,通過網絡版系統實時取得電子《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信息,據以生成銀行代收“付款憑證”,以紙質或電子方式交給繳款單位確認后收款,將資金繳入中央財政專戶或中央財政匯繳專戶。
繳款單位通過網上銀行、自助服務終端等方式繳款的,應按照16位繳款碼調取信息,辦理繳款,將資金繳入中央財政專戶或中央財政匯繳專戶。
二、劃繳方式
繳款單位與其在中國工商銀行等12家代理銀行范圍內選定的開戶銀行事先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權(委托)劃繳協議,并將所簽協議報大廳備案。大廳開具電子《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通過網絡版系統將信息推送代理銀行。代理銀行調取信息并將款項劃繳至中央財政專戶或中央財政匯繳專戶。